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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南宁市启动了“3个100天”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历经个100天时间,记者昨日走访了部分曾被曝光的建筑工地,看到多家工地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记者从南宁市建委获悉,针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工地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出入工地车辆冲洗等关键环节,南宁市加大了管控力度,主要建筑工地冲洗平台逐步设置完善,道路硬化及围挡基本完成。
工地面貌改观明显
今年4月,凤岭北路一期工程(厢竹大道—高坡岭路)1标段工地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车辆未冲洗干净就带泥上路,对长虹路造成了污染,被有关部门开出了10万元罚单,这是南宁市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处罚金额的罚单,同时,该工地也是被停工整改最久的一个工地。
据介绍,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具有典型性,当时该工地的出入口冲洗平台水槽设置不规范,未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检查人员和高压水枪等设备,排污系统设置不合理,同时,该工地未严格按照“六不开工、四不出门”的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存在泥头车运输建筑垃圾超***载、厢体带泥等现象,致使长虹路大面积污染。
该建筑工地如今的情况如何?昨日,记者来到施工现场看到,工地的出入口已经完成了整改,路面干净整洁,没有扬尘,出入口冲洗平台的水槽已重新设置,设有沉沙池,并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水槽处还配有高压水枪,车辆经过冲洗平台时,高压喷头***冲洗车身。同时工地重新按规定设置了办工用房,进场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
对此,附近的居民陈先生表示,长虹路扬尘污染严重,现在已经得到有效整治,工地面貌大为改观,每天出门感觉舒心了不少。
泥头车进出工地要过“三道关”
本报曾曝光金川路的两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记者在回访中看到,两家工地已经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其中在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工地,责任单位采取多方面措施,扬尘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整治。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天狮岭路的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流域(那考河)治理PPP项目工地,与之前媒体曝光的乱象相比,该项目工地面貌有所改观:工地的出入口路面已经进行了硬化,也设置了冲洗平台,车辆从工地内驶出要过“三道关”,不仅要在凹槽内过水,道路两旁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手执高压水枪分别对左右两侧的轮胎进行清洗。记者观察发现,基本上每辆泥头车都能***车轮不带泥出场。
在离天狮岭路不远的金川路也有一房地产建筑工地,记者来到该工地大门前,发现几辆电单车和一辆私家车横在门口,往里面走可以看到工地出场的一小段道路已经进行了硬化,并且设置了一个小型冲洗平台。记者在走访中看到,该工地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但整治力度仍需加大。工地现场虽然白天并没有泥头车作业,但整个工地出入口脏乱不堪。此外,虽然工地四周已全部用挡板围起来,但从施工区大门口一眼望去全是裸露的泥土,大风天气下的扬尘情况可想而知。
“这个片区的扬尘情况比以前好多了,以前在这待两个小时桌面上就有一层灰。”在兴宁区扬尘污染治理(泥头车)联合整治执勤点,记者看到一辆泥头车因超高被查扣停放在路边。工作人员小李告诉记者,目前该区域有特殊营运执照(泥头车可24小时营运)的工地只有竹排江项目,执勤人员一方面加大对泥头车的查处力度,一方面监督各工地及时对周边路网进行清扫保洁。
继续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是南宁市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也是难点。行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建设部门从严执法,对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拒不整改的项目,除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载入建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外,还依据新《大气污染***法》相关规定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重罚。
截至今年5月20日,南宁市已针对扬尘管控累计出动3094人次,检查工地1297个,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39份,责令停工施工通知书140份,实施动态扣分160份,简易处罚287份,罚款金额28.7万元。
建设部门还加强指导,设立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对各城区、开发区的层级指导,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五象新区、良庆区、邕宁区工地扬尘防控工作现场会活动,同时积极创建15个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市区11个、开发区4个),适时组织扬尘治理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供各方学习交流,突出推广集中整治阶段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实例,以点带面,形成榜样辐射。
此外,实行全面监控,推动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智能管理。推动扬尘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实施。结合原有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全市新开工项目必须安装由***核准的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同时,为推进201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防尘降尘监控项目的实施,目前正加大力度完成在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控系统60套以上的目标任务。
市城乡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南宁市各工地扬尘治理行动已逐步深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加快工程推进和确保文明施工“两手抓”,继续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确保我市“3个100天”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一方面,南宁市计划利用自治区建设厅的一体化平台,将质量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和不参加会议等被立案处罚以及被通报批评的企业,以不良行为录入,作为限制前期招投标的条件之一,起到震慑作用。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失信惩戒停工整改。提高扬尘治理社会参与度。另一方面,将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环境科普知识宣传,鼓励有奖举报,完善“互联网+”联动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吸引更多民众、团体更广泛地参与到扬尘污染***工作中来。